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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時期的好姊妹小如婚姻出了問題,遠嫁美國一年後,遭到對方的羞辱導致無家可歸,這讓在太平洋這一頭的姊妹們,替他焦慮不已,在心疼和擔心中,幾個老朋友開始一連串的通信,除了期望可以藉由好姊妹的情感呼喊把他召回來外,也順帶的討論起「婚姻相處」相關話題,這一些10年前,我們可能都不會去想到的感受與心情,在這一次姊妹婚變中,分享了起來。我雖然沒結婚,卻莫名的一同加入這一場婚姻的討論中。

好姊妹提出--什麼程度就應該離婚了?最後大家發現,『還愛不愛對方』或者『是否還掛念著對方』成為一個很重要的依據。即使有外遇,但如果心中還有愛,其實原諒是可以理解的。

前一陣子另一位朋友透露想離開他的婚姻,原因是因為他發現,他一點也不想和他先生說話與碰面,每天只要快到她先生要回家的時間,他就開始焦慮,前一陣子那位先生居然抱怨起生活經濟的不公平。這下把原來僅存的一點生活相處的尊重都打破了,朋友決定要好好和這個稿不清楚狀況的先生進行大清算。(所幸,最近這位槁不清楚的先生,終於發現自己錯的離譜,原來生活費的點滴不是靠他每個月一萬五就可以搞定的,開始認真發現他老婆對家庭的經營的辛苦。)

很多時候,感情或婚姻相處中,似乎就是太過忘記去同理另一半,只是一心想著自己要的有沒有滿足到?但是,如果又太過去滿足另一半,忘記讓對方在婚姻中學習責任,也容易造成問題。過猶不及,在婚姻學問中同樣適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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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小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